学校的教学质量(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两部分),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负责管理,其主要管理制度有:
一、领导兼课制:为了便于深入教学,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各级教学管理干部应尽可能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或讲授教师培训方面的教育业务课。
二、教案检查制: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参加检查教案三次,教导处负责组织,教研组长负责组内教师教案的检查,检查教案后应与教师交换意见。适时举办教案展评。
三、听课制:各级教学行政领导均应制定学期听课计划,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25节以上,听课前应了解教学进度和教材内容,听课时要写“听课记录”,写出评语,听课后查对教案,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师生座谈会制:按照不同要求,由教导处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方面的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管理和对教师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作业试卷抽查制:教导处有计划地抽查教师对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情况,检查试卷评分情况及教学效果,并做好抽查记录,举办作业、实习作业(报告)展评活动。
六、学生评教制:每学期分学科或按班级,由教导外召集课代表及各类学生,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并进行统计汇总,送主管校领导或教导处掌握。
七、毕(结)业统考制:对具备条件的课程,组织统考,即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检查评分准确性,或者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统考。
八、质量比析制:在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统考的基础上,各班之间的教学质量可计算比析,从中分析总结提高教学质量的经验。
九、信息反馈制:考试和作业后教师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或讲评。学校定期召开毕业生和毕业生使用单位座谈会(或书面调查),听取对学校教学工作和毕业生质量的意见,从中研究探讨教学改革的途径。
十、工作总结制:每学期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都应该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有关教材、教法或其它教育、教学专题论文和经验文章,期末召开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