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学生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要求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心理咨询活动。
三、做好后进生思想工作,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学生家长座谈会,与家长沟通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意见。
五、利用班会、广播、报纸、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六、每学期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加强法制教育。
七、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评选文明班级。
八、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
九、发挥“校园之声”广播的思想教育作用。
十、政教处、团委会每天对各班学生的行为规范检查、评比、公布。期中、期末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评比。政教处、团委会每学期至少对各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