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须凭胸卡或学生证件进出校门,尊重值班人员的查询;校外人员来访向值班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值班人员同意及办好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校园内。
二、校园晚上十一时关闭大门,学生必须在校门关闭前回校,过时回校的学生,必须向值班人员交出胸卡或学生证后方能进校,所交胸卡或学生证应在三天内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领回。
三、学生不准攀爬校门或学校围墙进入或离开校园。
四、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吸烟、滋事及扰乱校园秩序等。
五、教学楼在晚上宿舍查房前熄灯,学生必须在熄灯前自觉离开教学楼。
六、宿舍查房在晚上下自习二十分钟后,住校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回到宿舍。
七、上课时间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无特殊情况或课间休息等一般不准回宿舍,确需回宿舍者,要出示胸卡或班主任批准的请假证明,经值班人员同意及办好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宿舍楼。
八、凡最后离开宿舍或教室的学生,要自觉锁好本室的大门。
九、学校内的一切消防设施,学生均有责任妥善保管,非消防用途不准动用。
十、上课期间教学区内禁止闲散人员停留。
十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条款,服从尊重管理人员的管理,违者,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公开检讨直至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