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13年度中小学
校本研修检查和《继续教育证》审验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校本研修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提高中小学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师〔2013〕21号)和市教育局《滁州市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指导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全椒县2013年度中小学校本研修检查验收和《继续教育证》审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校本研修检查验收
1、验收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以下教师免于本年度的校本研修:
(1)在职自学、函授、电大进修学历的教师;
(2)参加2013年“国培计划”培训的教师;
(3)参加2013年“牵手计划”中小学英语培训的教师;
(4)参加2013年南京班主任培训的教师;
(5)参加2013年滁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教师;
2、检查验收内容:
(1)各学校2013年度校本培训工作计划、月活动安排、教师个人计划等;
(2)学校指导教师校本研修开展的过程材料:
①学校制定的培训激励措施和管理制度,为教师参加校本研修提供必要的保障制度(如时间、经费、资料等),有具体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并纳入学校考核制度等。
②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根据全椒县教育局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专题学习指导方案的要求,指导校本研修活动开展材料,研修记录、骨干教师辅导材料、外聘专家或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材料等。集中研修有专题,有主讲人,每次活动有考勤,出勤教师是否达90%以上,有较详细的记录。
③培训效果。对比培训前后教师师德师风变化、教科研成果、学校有关校本研修总结和自我评价材料、省市县各级课题研究成果及自编校本教材情况等;
④其它校本研修材料。
(学校指导教师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的过程材料存放学校,以备抽查)。
(3)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记录册》。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记录册》是中小学教师参加校本研修活动的重要过程记录材料,各学校要认真检查和指导本校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完成,学校教学部门要认真审查规定内容的真实性,不要相互抄写,马虎了事。
3、检查验收时间:
2014年3月25日~4月3日,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4、检查验收方式:
(1)由县教育局成教股和教师进修学校组成检查指导组对全县各校校本研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为了方便各学校开展工作,根据我县交通网络的实际情况,本次设城内、城东、马厂、古河、二郎口、武岗六个送验点(具体送验时间和地点见附表1)。
(3)2014年4月3日检查验收结束后,将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并准备迎接市教育局专家组五月份对我县校本研修工作进行抽查。
二、《继续教育证》的审验
1、审验对象
全县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证》。
2、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4年4月9日~18日);
各中小学在校本研修检查验收结束后,安排专人负责将教师的《继续教育证》和《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考勤卡》收集整理,统一送教师进修学校待验。
送缴表3、《继续教育证》、考勤卡及《滁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内容、学时登记表》(纸质、电子文档)时间为:
①中学:2014年4月9、10、11日;
②小学:2014年4月16、17、18日。
《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考勤卡》未完成学时的,需由教师所属学校出具证明(因病未参加培训需附医院证明;因事必须注明一定的事由,否则不予认可)。
(2)初审验阶段(2014年4月~5月)
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全县中小学教师参加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或其他培训的学时完成情况进行初审验。
(3)市级审验阶段(2014年6月)
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全县中小学教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制成《全椒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学时登记表》上报市教育局、人社局,申请对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进行年度审验。
3、验证内容和学时认定: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师〔2013〕21号)和市教育局文件规定: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本年度须完成不低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集中培训24学时,远程培训24学时,校本研修24学时。
(2)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依据省教育厅要求,提供周期内参加国家培训、省级专业课培训取得结业证书,认定教师完成周期内集中或远程培训学时,但校本实践培训年均不少于60学时。
(3)新教师上岗第一年,必须参加120学时的新教师任职培训和本年度校本研修24学时。
(4)在本年度内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主讲教师或辅导者,超过72学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其他培训。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本年度《继续教育证》不予审验:
(1)2009年无特殊情况未参加《继续教育证》换证、近几年无特殊情况未参加培训或继续教育补学不合格的;
(2)上年度《继续教育证》未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
(3)未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的;
(4)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但未完成学习任务的;
(5)参加2013年度培训计划报名,但擅自未注册、注册不学习或学习不合格的;
(6)不在规定时间送审验的。
校本研修和《继续教育证》的审验工作直接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引导教师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参加校本研修,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杜绝“临时抱佛脚”现象的出现。各校要派专人负责,专人办理,规范操作,准确无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全椒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