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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职业教育中心国家助学金办理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4】 【点击量: 字体大小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按免学费学生数的15%比例确定,范围是高一、高二职业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表》发给提出申请的学生,申请人要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学生都需递交户口薄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困难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4.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名单,相关学部主任进行总体审核签字,由班长和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5.办公室受理学生申请,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本校橱窗内公示5个工作日。

6.根据公示结果,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名单,并将有关学生信息存档。

7.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无异议后将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8.学校给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助学金资金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卡中。

9.学生领取助学金前必须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并签字确认,班主任同时告知受助学生家长。

10.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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