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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职教中心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6-17】 【点击量: 字体大小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2.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必须常抓不懈,校园宣传窗、黑板报、校园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对班内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建立学生自行车安全检查制度,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的行车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行车安全。

5.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6.校内师生自行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自行车作扣车处理。

7. 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8.政教处负责每学期制订好校内出操集会、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并落实到各班,对高一新生各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集会、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引领和强化训练工作,对高二、高三学生班主任要经常性地进行督促和检查,以确保校内集会、就餐期间的校园交通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9.严禁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和督促,发现学生在校内走廊及楼梯内奔跑、打闹的各教师要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10.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走,严禁攀爬楼梯内的扶手,以防坠楼事故发生,学校在楼梯、过道等处树立行走安全警示牌,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做好提醒和教育工作。

11.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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